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发展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请示》(新建建〔2020〕25号)收悉。。经钻研,现函复如下:
一、、、赞成你区发展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要以加强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为指标,以进一步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为切入点,疏导招标人合理充分行使择优定标权,美满评标定标机制,实现招标投标过程规范通明、、、了局合法公正,构建统一盛开、、、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你厅要加强组织辅导,美满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并实时总结经验做法。。试点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实时与我部构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