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治理局,打算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治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为了规范构筑装璜工程市场行为,守护承发包双方权利,现将构筑装璜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和乙种本(GF-96-0206)两个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构筑装璜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合用于大、中型构筑装璜工程,乙种本合用于小型构筑装璜工程。大中小型工程的界定,建议以工程造价为界定凭据,由各地域、各部门具体划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应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构筑装璜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和乙种本的印刷和发放工作。在构筑装璜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中,各地要加强治理,当真做好审查和监监工作,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定见,请实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一:::构筑装璜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及使用注明
附件二:::构筑装璜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1./upload/202210221845235540.pdf